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哪些效力
发布日期:2022-07-11 12:40:12 浏览次数: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哪些效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分割协议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那就是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夫妻个人财产属于个人。
2、夫妻婚内存在的债务,一般也是平均分配。
3、不宜分割的财产如房屋等,可以由一方获得财产所有权,另一方应得份额由获得所有权的一方折价补偿。
4.、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离婚后生活明显有困难的一方可以适当的多分。
5、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的财产保全应该怎么做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是:
1.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提出合法的申请;
2.对诉讼争议财产申请保全;
3.向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原告就应当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否则过了时效,保全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离婚时的财产包括什么
离婚时的财产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所得的: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