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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醉驾192怎么判刑,沂南醉驾处罚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3-06-06 03:26:11 62人看过

2019年9月18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一名男子在酒后驾车行驶时被查,呼气测试结果为192mg/100ml,属于醉驾范畴。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判刑呢?

醉驾罪的刑事责任

据我国《刑法》规定,饮酒后驾车的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驾驶罪”,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危险驾驶罪致人死亡罪”或者“危险驾驶罪重大损失罪”。而醉驾是危险驾驶行为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可以单独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驾罪”,属于刑法中的“特别关注罪”。

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基本上以对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和后果作为主要判断标准”。一般情况下,醉驾罪的判罚标准有以下几种:

1.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但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处拘役,并处罚款。

2.造成一人以上人员死亡或者三人以下人员重伤、轻伤或者财产损失达到3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款。

3.造成三人以上人员重伤、轻伤或者一人以上的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酒后驾车已经是违法行为,不分男女老少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即使在法定年龄范围内(18周岁至70周岁。而在醉驾的情况下则会给判刑定罪和量刑造成很大影响。

值得借鉴的案例

2018年5月3日,四川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就处理了一起醉驾交通肇事案。本案的罪犯王某因饮酒后驾驶车辆,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驾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案件在处理过程中,法院重视了当事人刑罚执行完善的可能性,选择在判决中适当提高罚金比例,并进一步要求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习惯需采取“双管齐下”严惩措施,与依法且效果好的刑罚执行方式相结合,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总之,醉酒驾车严重损害道路安全,不仅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也将影响司法秩序和社会公信力。违法者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治,并希望广大司机自觉抵制酒后驾车行为,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引用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09/id/43273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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