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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而预售房,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收取诚意金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3-11-30 17:33:30 29人看过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而预售房,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收取诚意金

律师解答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是不能付定金的,因为法律强制性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必须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所以,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是不得出售房屋的,也不能支付定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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