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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标的物的规定有哪些,标的物提存的程序,什么叫提存标的物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3-11-18 15:06:08 4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一、提存标的物的规定有哪些

  提存标的物的规定如下:

  1.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负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4.债权人领取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二、标的物提存的程序

  标的物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 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 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名律在线提醒您,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标的物提存损失谁承担

  标的物提存的损失由债权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七十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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