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手机版
网站导航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常识> 交通> 交通事故认定> 交警开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长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发以后起诉期限

交警开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长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发以后起诉期限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3-12-09 15:14:28 21人看过

律师解析: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2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以下时限作出:1、轻微事故5日内;2、一般事故15日内;3、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如果因为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从而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以上便是关于"交警开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长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信息了,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内容,可持续关注名律在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