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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的债权人有什么权,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人的责任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4-01-01 16:54:51 30人看过

律师解析: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的权利有: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对全体债务人生,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数人负同一债,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为连带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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