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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保证份额应如何处理,未约定保证份额应如何确认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3-04-10 01:08:43 95人看过

未约定保证份额应如何处理,未约定保证份额应如何确认

律师解答

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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