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手机版
网站导航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常识> 劳动>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算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算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3-06-01 02:48:27 173人看过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一般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具体时间来计算的,通常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便是关于"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算"的相关内容信息了,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受到哪些处罚,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案例"内容,可持续关注名律在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