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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屋买卖解除的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解除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3-06-13 02:34:53 46人看过

安置房房屋买卖解除的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解除

律师解答

解除安置房买卖的条件如下:1、约定解除。
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2、法定解除。
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3、违约解除。
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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