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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的东西是否还能要回来,送出去的书桌还能要回来吗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4-02-24 10:42:33 49人看过

律师解析:

我们平时送别人礼物的行为在法律上叫做赠与行为,如果双方达成了合意,那么就在双方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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