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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还款,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怎么处理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3-10-07 03:23:44 45人看过

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还款,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规定借款用途法定条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计划使用贷款,将有限的贷款用到急需的、有较好经济效益的地方去,同时也保证收回贷款的安全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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