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手机版
网站导航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常识> 问题库> 普法知识>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合并吗,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能并用吗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合并吗,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能并用吗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3-10-10 01:21:37 22人看过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合并吗,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能并用吗

律师解答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能并用。
填平原则是我国民事赔偿的基本原则之一,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时,应当按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同时适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会导致支付的赔偿金额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有违填平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便是关于"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否并用"的相关内容信息了,如需了解更多关于"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不能并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能并用吗,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各有什么优缺点"内容,可持续关注名律在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