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手机版
网站导航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常识> 拆迁> 拆迁知识> 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

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3-05-12 02:57:27 145人看过

律师解答

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未进行补偿、交房前拆除房屋违法。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在未交房前,对于被拆迁人仍然具有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如有纠纷可通过民事途径解决,政府机关无权直接行使国家强制力拆除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以上便是关于"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是否违法"的相关内容信息了,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签订安置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拆迁安置协议一般谁签订"内容,可持续关注名律在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