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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22条第一款全责,交通法第22条第一条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4-04-22 13:10:44 17人看过

交通法22条第一款全责,交通法第22条第一条

可以用这一条来定则。

但这一条只是说驾驶人。要遵守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没有具体的。细节和内容。用这一条划分责任。只能裁定你有一部分责任不可能是全部责任。建议你把交通事故的详细经过都描述一下。大家再帮你看看。给你划分的责任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你可以申请复议。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其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分两款分别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及免责事由。该条第1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部分,区分机动车之间以及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两种情形。该两种情形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原则,由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都有过错的按照比例原则分担责任。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适用无过错原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交通法第22条第一条

请问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吗?该内容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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