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手机版
网站导航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常识> 合同> 合同纠纷> 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意思,合约期还没开始可以取消吗

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意思,合约期还没开始可以取消吗

来源: 明律在线整理 2024-03-29 13:51:13 15人看过

律师解析: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其是由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其主要的情形有:1.恶意磋商。2.订约欺诈。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以上便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信息了,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意思,合约期还没开始可以取消吗"内容,可持续关注名律在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